在原有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相關監管辦法實施13余年后,證監會20日正式發布新規,取消了此前境外上市需“凈資本不少于4億元、過去一年稅后利潤不少于6000萬元人民幣、籌資額不少于5000萬美元”等硬門檻,進一步放寬了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條件,并簡化審核程序。未來,按照《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條件的基礎上,都可以自主向證監會提出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請。分析人士指出,H股公司的全流通和再融資問題也將在企業境外上市中得到有效解決。而新規在明年1月1日實施后,有望吸引部分A股排隊企業赴海外上市,有效緩解IPO排隊壓力。
事實上,早在1999年,證監會就發布了《關于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今后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業經重組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并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可自愿向證監會提出境外上市申請。并為擬上市企業劃定了幾大硬門檻,除前述所稱“456”的財務指標外,還需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上市后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等。
最新公布的《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文件及審核程序的監管指引》中,這些條款均已刪除,上市范圍也不再突出“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等。此外,證監會還將申報文件數量精簡到13件,并簡化審核程序,未來擬境外上市公司向證監會遞交相關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就有望收到審核批復。此舉旨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同時也是落實CEPA(《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的相關措施。
消息人士透露,從財務指標來看,目前排隊的800余家擬上市公司絕大部分均符合境外上市標準,已經有部分A股排隊企業與監管層溝通,擬轉向境外融資渠道。分析人士指出,證監會此番推出新規順應市場變化趨勢,舊規曾對促進境內大中型企業境外上市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已無法適應當下的需求;隨著境外市場回暖,證監會此次降低境內公司境外上市門檻,將更好地適應境內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赴境外上市時間壓縮,將有望吸引部分A股排隊上市企業赴海外IPO,有效緩解目前A股市場的上市壓力。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H股公司全流通問題也將得以解決,H股公司可以自主選擇是否界定為H股。H股存量股份全流通一直頗受關注,此前也有全流通的個例出現。1993年,第一只赴港股上市的內地公司青島啤酒采取了法人股和國有股不參與H股上市的方式;2005年建設銀行H股上市時打破了這種慣例;近日中集“B轉H”也順利實施。此外,H股公司再融資效率也將大大提高。
此外,除為境內企業到境外直接上市提供便利、提高審核效率之外,針對一些小紅籌公司涉嫌財務造假、違規的問題,中國證監會擬將小紅籌公司境外上市納入監管視野,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和規則,使其能夠遵守境內的法律法規,但這并不增設新的行政許可項目。目前境外上市的小紅籌公司均采用設立離岸公司再赴境外上市的方式,在境外上市時未經中國監管機構核準。(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