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媒體報道我國紡織規模以上行業近9年來規模以上企業消失2.5萬家。對此,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統計中心提醒行業工作者擦亮數據統計"甄別之眼",本著科學嚴謹的態度對待統計數據,不要附和及引用不客觀實際的報道。
我國規模以上企業所謂的戶數流失,實則與統計制度的調整密切相關。經國務院批準,從2011年1月開始,國家統計局對主要統計制度執行了新的調整標準。而在諸多統計制度調整工作中,與我國紡織行業最為密切相關就在于工業統計標準的提高,即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從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
此次工業統計標準的提高,使得我國統計范圍內的規模以上企業數量指標有所"瘦身"。據有關數據資料對比,2011年我國規模以上(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紡織企業達3.5萬多戶,較2010年全年規模以上(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紡織企業5.5萬多戶減少了36%。這兩組企業戶數均為"規模以上"企業,但是涉及體量大不相同、內涵有絕對差異。這也成為相關分析人員在未能全面了解數據結構時,容易得出錯誤結論的關鍵所在。此"規模以上"非彼"規模以上",萬不可混為一談,直接盲目比對。
單就統計企業戶數而言,在2011年執行統計新調整標準后,我國紡織行業堅持推進結構調整,積極提升行業科技應用水平、踐行品牌建設等,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戶數是有所增長的。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資料,至2017年一季度,納入統計口徑的規模以上企業戶數為3.78萬戶,相較執行統計新制度的2011年一季度3.5萬多戶增長了2000多戶。
行業權威人士表示,行業的發展離不開行業內諸多企業的發展貢獻,然數據分析不可脫離實際,不要為了凸顯某些核心效果,而作出不客觀的判斷。切記,請擦亮紡織統計數據"甄別之眼"。
[編輯:姝臻]